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新变化
2020-03-25 11: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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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纳税人“足不出户”便捷、高效完成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日前,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对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模块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操作界面更加便利,系统监控更加完善,实现了该业务办税“零跑腿”。
据了解,纳税人在完成2019年度财务报表申报后,即可登录宁波市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所得税申报”模块进行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填报。若申报有误,纳税人可通过“更正申报”或“申报作废”模块对申报表进行修改或重新申报。
此外,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涉及两方面的变化: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二是取消了《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的填报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报送要求,《“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改由企业留存备查。
下一步,县税务局还将通过征纳沟通平台推出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课程,帮助纳税人充分了解和准确掌握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最新政策和申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