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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首创出租房屋管理系统“网罗”新宁海人
2020-03-25 11:36:22 阅读量:565

      为进一步织密疫情防控期间“新入宁海”人员小周期排查网络,有效提升流动人口治理成效,县公安局长街派出所以“棚塘警务”和“社区警务”打底,根据疫情防控期间走访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盲区,在传统“以房管人”的理念上进一步提出“以房东管人”理念,并首创推出“出租房屋管理系统”,实现外来流动人员全覆盖、零遗漏。

  随着“返岗、返工、返学”潮的到来,新入宁海人员大幅增加。为切实守好小门,长街派出所紧紧抓住企业、种养殖棚塘承包商和房东三道岗,制定了分级分类排查管控方案,实时掌握新入宁海人员信息。在实地走访核查过程中,民警了解到,部分在大棚、养殖塘务工的流动人员就直接寄住在承包商提供的简易住房内,由于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租客”,很容易造成漏管。同时,由房东到所申报出租信息并登记暂住信息的传统模式与疫情防控现实出现冲突,出现了承租信息漏报、瞒报情况。

  因此,经充分调研,长街派出所积极对接长街镇党委政府,提出突破传统的“房东理念”,研发覆盖企业、棚塘及出租房屋的“出租房屋管理系统”,实现流动人口精密智控。

  长街镇出租房屋管理系统的原理就是“以房东管人”。房东(包含所有为流动人口提供住处的人员)在向承租人提供住房服务时,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系统,点击“开始出租”,第一时间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在租客退租离开时,点击“结束出租”,及时变更房屋承租信息。做到出租一人一填报、退租一人一注销。

  以系统数据为基准,民警将房东和外来流动人员进行捆绑式管理,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房东申报信息和流动人口大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对不如实申报出租信息的房东依法予以处理,进一步压实企业、棚塘承包商和出租房屋房东的主体责任,有效实现外来流动人员信息的精准掌握、动态管理。

  2月28日,长街镇出租房屋管理系统正式面向企业、棚塘承包商和出租房屋房东推广使用。企业人事在返岗职工返程后统一录入入住信息,棚塘承包商、出租房屋业主在提供住房时即时录入。同时进一步完善各村(社)外来人员网格化管控体系,要求各村(社)网格员确保辖区内所有房屋出租人纳入防控体系,并督促其完成相关信息登记工作。民警通过系统数据和大数据碰撞分析,反向筛查,将“房屋出租人”一网打尽,准确掌握外来人员的底数。目前,系统已录入登记房屋出租人信息391户,承租人信息1134人次。